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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

-----正文-----

写他是因为还想记得他。

火星路横贯了芙蓉区的小半个街区,农大在街北,我们学校在街南。

到了中午,学校旁边便会支起巨大遮阳伞,它们的影子在阳光下连成一片,我们踩着这些影子往外走,路过帐篷下的小摊贩,铁板上的肉在油中滋滋作响,炭火燃起的烟中带着铁锈味,这些升腾而起,与夏日的骄阳一同融化在了记忆中。

那时候他在读大学,我在上高中。

有关他的记忆似乎会与我产生某种排斥反应,我永远无法将关于他的回忆与自身同化。对于他,我只有两种选择,一是记住他,让那些关于他的,如同凶兽般的记忆放逐出来,恶狠狠地撕咬着我的皮肉,另一种是忘却,彻底将他抹除。

我常常倾向于选择第二种,然而每当我想要忘掉他的时候,他的形象在却愈发深刻起来,关于他的每个细节都开始活灵活现地在我面前演绎,我一直笃信着自己绝对不会忘记他。直到我在前些日子惊讶地发现,他开始离我远去。

他理所应当地该随着时间的远去成为一个半模糊掉的人,这是常情,并且我该感到庆幸,但当我发现这点的时候,与我原先预想的不同,我对感到了冰凉的惶恐。

原来我是想要记得他的,尽管那并不是段全然的记忆。

因为关于他的一切,我自身也参与其中。那是我的一部分。

这么说也许只有当事人才能理解,但既然我把它敲成了文字,那我便该对我的读者负责。这段故事从哪里说起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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