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疼。
-----正文-----
我要不起。
宋延将短袖整理好,脑海里思索着这四个字的含义,孩子太乐观,太会苦里找甜,认为这是哥感受到他情义才会表现出来的拒绝 ,这是必须载入《狩猎实录》的重大事件,是革命取得的第一次胜利,是不该难过的。
于是宋延眨巴两下眼睛,笑得很甜,打手语对顾野说:“那我替你攒着,哥,总有一天,你会想要这份礼物的。”
顾野不知道宋延脑袋里一天天的都想得什么狗屁东西,他反正是啥旖旎心思都没得,只求宋延别再犯病,让他多活两年。
刺青事件不了了之,倒不是顾野多大度,给宋延法外开恩,属实是情况不允许,纹都纹了,他再气能咋?让宋延割肉剔骨,偿还罪孽?
孩子罪至此?
顾野能舍得?
孩子罪至不至此没有人能评定,但顾野是铁定舍不得了,他最凶,也最温柔,晚上等宋延洗完澡后,还拿着下午特意跑出去买的消炎药膏进了他卧室,给他涂药。
刚刚纹好的刺青都得肿,顾野拿指腹抚摸着宋延胸口上那两个突起来的字,心里酸胀胀的,像吃了颗劣质的糖霜山楂,外头甜得齁嗓子眼,内里却酸得令人不住皱眉咂舌,说受骗了。
宋延纹身彻底长好时,正逢顾铮饭馆也开张,两兄弟去店里帮忙,才到到顾铮昨天才取回来的店牌子,大红的塑料板子上,粗体黑字写着“延野饭馆”四个字,前两个是取俩儿子名字各一个字,意为无限延长,野蛮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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