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扭小孩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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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总有人活成傻逼的样子,很不幸,明显林光就是其中一员,他永远少一根会谈恋爱的筋,嘴里再怎么跑火车,也看不出来喜欢,真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他起的这名字,脑子不灵光。”
邵严自暴自弃地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下这句话。说来也算不上日记,毕竟这本已经快用完的笔记本只不过是个时不时想起来林光什么时候脑子不好使才记上两笔的死亡笔记,而就这十天半月才记那傻子一笔的本子却也用得七七八八了。从小学三年级到大学三年级,之间笔迹变了两次,一次是因为高考,一次是因为高考完。
林光其人,三岁搬到他家隔壁,第一次相见俩小孩算不上愉快,不为别的,就凭邵严那天穿着的小白裙子和生闷气而发红的眼眶。小孩子哪里明白原来别人的妈妈会有给自己的小儿子穿裙子的爱好,他只晓得邻居家的小女孩在和自家小花园里的蒲公英生气,所以趁着自己爸妈在那和搬家工人交流的时候偷偷跑到栅栏边把手伸过去,递给邵严一根荔枝味的棒棒糖。“你好呀,我叫林光,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给……”然后林光就看着一个站起来比自己高半头的小姐姐向自己走过来,撇了撇嘴,接过他手里的棒棒糖,转手塞给他一块巧克力就跑走了。
而关于邵严为什么一言不发就跑了这件事,当事人事后发言“真的会有人想被看到丢脸的时候吗?不是吧,示弱也不是这样来的,我不要面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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