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的夜格外的黑,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黑夜。
而豺狼最喜欢黑夜。因为只有在黑夜,它们才能更容易扑杀猎物!
一辆出租车在街道旁停下,一个男人从出租车上下来,黑色的风衣包裹着他,使他更好的和黑夜完美融合。
晚风吹过,辛普森压了压他的帽子,紧了紧自己的风衣。身为一个合格的侦探,尽量低调不让别人认出自己,毫无疑问是首要的。
现在,没有人知道他是辛普森了。
“嘿,辛普森。”司机摇下窗户,“你还没给车费呢。”
淦。
辛普森没好气的从兜里拿出车费,递给了司机:“你就不能不打扰我吗?”
“只要你给了车费,怎样都可以。”司机接过了车费,说道:“前面是富人区,我是进不去了,你自己慢慢走进去吧。”
说完,司机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辛普森继续说道:“虽说不知道你这个二流侦探是怎么和富人区搭上线的,但是辛普森,你夏天穿成这样不热吗?”
“这是身为一个良好侦探必备的素质。”辛普森冷哼一声,“跑你的夜车去吧,蠢蛋。”
“.....祝你好运。”
被怼了一句的司机调转车头扬长而去,只留下辛普森一人站立在黑夜的迷雾中。
感觉到后背已经出汗,辛普森难受的挠了挠,不过毕竟等会儿要见到委托人了,自己拿的出手的衣服也只有这一套。
委托人大概是三天前打来电话的,没说姓名,但是说了一串地址,让辛普森三天后去往地址所记载的地方,到时候会当面跟他说委托内容的,说完后就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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