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的夜晚总是比白天要显得格外的凉。
从港式茶餐厅里出来,到停车场的距离,还有一小段路要走。
洛南初跟在傅庭渊的身后,喊了一声:“傅庭渊,我脚疼。”
走在前头的男人停住脚步,转过身看了她一眼。
洛南初今天穿了一条一字肩的淡蓝色的连身短裙,头发绑成鱼骨辫垂在右肩上,小脸上戴着一副巨大的墨镜,那副模样说不出的娇气和窈窕,傅庭渊在原地好好欣赏了一会儿,才瞥了一眼她脚上的那双香奈儿的细高跟:“所以说你跟我出来吃饭穿什么高跟鞋?”
洛南初回答的很理直气壮:“好看啊。”
傅庭渊瞥着她:“那现在脚疼的人是谁?”
洛南初站在那里,微微抬着下巴很神气的问他:“傅庭渊,你到底背不背我?”
傅庭渊站在原地看了她一会儿,忍不住笑了一下,似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走到洛南初蹲下。
洛南初趴了上来,勾住了他的脖子。
傅庭渊背着她往停车场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问她:“洛南初,什么时候学会撒娇的?”
“我脚疼你背我不是天经地义吗?”她趴在他肩膀上在他耳边道。
傅庭渊笑了笑,也没说话。
他想来想去,洛南初有时候的娇纵,应该是秦烈给宠出来的。
脚疼了要抱,腰疼了要揉,打针不去,药苦不吃,娇气的很。
能把洛南初宠成这样,也很有本事。
“傅庭渊,我要吃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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