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
初恋的时候,十七八岁的萧璟欢,会为了和邵锋去约会,而在自己的衣厨前面研究研究再研究。
该穿裙子呢,还是该穿裤子;红颜色好看,还是白颜色好看;两种香水,哪种比较能迷倒人;几个包包,哪个,更配她今天的妆容……
每一次见面,她总想让男人能对她惊艳一点,更惊艳一点,着迷一点,再着迷一点。
反正,恋爱里的女人啊,就像傻瓜一样,傻憨憨的,非常非常的在意自己在对方眼里的印象是怎么样的?
其实啊,邵锋不是那种特别注重皮囊美丽与否的男生,他说过的,她吸引他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打篮球时的姿态,以及那个聪明的脑袋瓜子。
他说,他倒宁愿她穿得普通一点,那样的话,她就没那么花枝招展,会给他省下不少麻烦。
他还说:拥有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女朋友,做男朋友的,真是压力满大的。
她问:为毛?
他说:怕自己不够优秀,怕被人抢,怕配不上啊!
她听了,笑得可高兴了。
可,无论她在外人面前有多么的高不可攀,在他面前,她只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小女生。
而他喜欢的,也正是这样的她:
时而彪悍似女侠,时而娇弱似小可爱,时而聪慧如诸葛在世,时而荫荫似宠物猫……
自邵锋过世,她对于自己的衣着打扮,越来越不上心。
很多时候,她是通过网购来解决日常所需的。尺码准了,怎么穿都无所谓,所以衣柜里主要是以简单方便的裤装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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