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冷嗖嗖的,小崽子只穿了一件十分不合身的中山装,因为太大长度到了他小腿,光着腿赤着脚,这是得弄身衣服。
这事儿,还真算不得什么大事儿。
这个时期,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一年到头能分到的布票也就够补衣服用的,想要做身新衣服都得一大家子一起攒好长时间。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就是这个时期真实的写照。
这也就造成了,衣服的利用率空前的高,大的穿完小的穿,小的穿完还有更小的,真小到穿不下的或者穿烂了的,衣服改短袖,裤子烂了改裤衩,没人舍得扔,都想着留着说不定给自家或者亲戚家更小的能穿呢!
弄两身这样的衣服来是很容易的事。
白烈往小狼崽子看过去,哪曾想人家动也不动只盯着姝玥瞧,好像他们说的和人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
白烈:“……”
!!!
虽然他知道自家闺女长得好,但是……
算了!
不稀罕和这种刚下山还啥事儿都不懂的小狼崽子计较!
白烈打开麻袋扫了眼,两只野鸡两只兔子两条鱼,他心道还挺齐全的,带着人就往他们最初去的那家走。
他们到的时候,先前帮白烈送车给白老三的那小伙子已经回来了,看见白烈就喊烈哥。
白烈直接把麻袋递过去。
“烈哥咋,这是……”小伙子接过麻袋瞧了眼,眼睛就亮了。
“东西帮我处理了,你留着也好再找下家也好,给我找两身他能穿的衣服,看看那头大爷那边有没有他能穿的草鞋也拿两双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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