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侯这一躺,便是整整两日,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缩水了一圈儿,肉眼可见的憔悴了不少。
周身上下,熏着浓浓的花香味儿,颇有些呛鼻。
这两日来探病的人,络绎不绝,虽然谁也不认识谁,但冲着永平侯这三个字就足够了。
谢景衣都一一请了进来,又一一送了回去,苦口婆心的解释着,说侯爷正在出恭呢,见不了客见不了客。
等杭州城里的达官贵人们轮过一圈,永平侯两日不下恭桶的美名,已经彻底的传扬出去了。
她选丸子,那可是自有道理章程的。
但凡能够做好嬷嬷的人,都是十分注重小细节,留心记住旁人喜好的人。上辈子在侯府,她虽然不受待见,但侯夫人厉害,明面上的公平,从来不失,她也是常常同永平侯一道儿用饭的。
他这个人,有个不为人知的癖好。
那便是吃瓜从最甜的开始吃,吃菜从最大的开始吃,青菜同肉摆在一块儿,那定是先从肉开始吃。
他出身富贵,也不知道怎么就养成了这种癖好。
是以,她选择了肉丸子,一碗四个,有一个明显大一些的,是被她动了手脚的,其他的都是正常的。
果不其然,永平侯第一个舀的便是那个。
如此一来,便是把那剩下的交给郎中去查,用银针扎烂了,都不会查出任何问题来,毕竟,证据已经被吃掉了。
谢景衣小小的出了口气,连带着看眼前的柴祐琛都顺眼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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