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拉德队长,听说格拉斯的儿子受伤了?”
一大早,林耀找上了杰拉德,故作不知的向他问道:“狩猎队有规定,最少两人一组外出狩猎,格拉斯一直跟他儿子搭档,现在他的儿子受伤了,他以后怎么出去狩猎,找别人搭档吗?”
“他找不到搭档,没人愿意跟这个怪人合作!”
杰拉德看上去很高兴,昨天格拉斯就找他谈过了,想要个新搭档。
找了一圈,也没人愿意跟他。
这不奇怪,格拉斯的狩猎技术虽然高明,可他做人的技术真的很一般。
每次狩猎回来,格拉斯的猎物都是最多的,很多人嫉妒他。
偏偏,他又有个印第安儿子,谁也不知道这是他亲儿子还是干儿子,在这个孤立印第安人的年代中,大伙自然对他缺乏好感。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每个猎人都知道队长不喜欢格拉斯,需要站队的普通猎人谁会站在他那。
“狩猎队中的珍惜皮毛,有一半都来自于格拉斯,他知道该去哪狩杀食肉型动物,要是不给格拉斯配备一个搭档,导致他无法参加狩猎,老板知道后会很不愉快的。毕竟,在这样的鬼地方,根本没人敢单独行动。”
林耀意有所指的说道。
听到这样的话,杰拉德显得很不高兴,他怀疑林耀在帮格拉斯说好话,于是沉声道:“你要清楚自己的立场。”
“我当然清楚,你是队长,我们都应该听你的。”
林耀将手伸进怀里,在杰拉德的凝视中,掏出了一支银怀表:“队长,我想加入狩猎队很久了,狩猎队的工资那么高,足足是我当学徒的好几倍,不如所幸成全了我,让我跟格拉斯做搭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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