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还是其次的,但乔荞喜欢陆卿,如同陆卿所言,她崇拜陆卿。
陆卿又会赚钱,又有主意,很多事情上表现出来的都是乔荞所佩服的,换言之他的洗脑能力也是很强,把老婆变成粉丝,这是一种双赢的局面,老婆看见你就会脸蛋红红,爱死你了,你呢从中获益的将是更多。
陆卿的头时不时的疼,他又总不听话,要是时间多了,盯在他的身边是会更好的。
但是为了家庭就舍弃了自己的工作,她太难以选择了。
回到床上,陆卿翻身搂着她,头往她的怀里蹭啊蹭的,才睡醒的陆卿和平时不大一样,有些迷糊,看着更年轻一些,不在紧蹙着眉头,不在一脸的严肃。
“没上班呢?”
嘟囔了一句。
自己打算继续睡,昨天没有休息好,其实陆卿昨天晚上想继续奋战的,后来因为谈话,就收了那个心,真的很想她,很想搂搂她,想要抱抱她,哪怕就是亲亲摸摸都很好。
早上醒过来却觉得累。
头埋在乔荞的胸口,乔荞没好气的用手指推了一下他的头,跟小孩子一样,耍赖嘛。
“你不是希望我陪着你躺到你去上班嘛。”
谁更喜欢谁多一点,谁就更吃亏,就是这个道理。
大体陆卿已经明白乔荞的选择了,他就喜欢乔荞如粗,不需要他多说,她就可以掌握到他所讲话的中心意思,并且按照他所想的那样去做,为什么会记得老婆的生日,并且记得这样的牢固,为他牺牲了,他会记得的,并且会用另外的一种形式去弥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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