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若初看了沈怡一眼,故意压低声音:“早上我怕迟到了,我,我下车下的急,丢在电车上了。”
那衣裳她给扔了,自然是没有了。
“什么,丢了?!”方菁猛地站了起来,对着沈若初喊道,“那件衣裳值两百块的,快去给我找回来!”
这会儿也没了什么慈母的样子,那件衣裳,她给沈菲买的,沈菲一次没穿,就给了沈若初,那么贵的衣裳,沈若给弄丢了。
沈若初看了沈为一眼,低眉顺眼的开口:“我去找了的,找不到了。”
“找不到,你还回来做什么?!”方菁毫不客气的开口,像个市井泼妇一样,在她眼里,沈若初还不如一件衣裳值钱。
沈若初看着方菁,红着眼睛:“太太,我也不想的,今日去上班太急了,译书局的工作得来不易,若是因为迟到了,丢了工作怎么办?”
这句话让一直坐着的沈为,放下手里的报纸,走了过来,看着沈若初委屈红眼的模样,多了些不忍。
“不就是一件衣服吗?丢了就丢了,丢了译书局的工作,一百件衣服都不能比的。”沈为对着方菁呵斥。
方菁就是头发长见识短,译书局的工作那么好,自然是不能丢的,方菁给女儿买衣裳,就是为了体面。
而译书局的工作,对女人来说,是最体面的工作了,就是哪家的少爷能进译书局,也是了不起的,今日和同僚说了,大家都艳羡的不行,一直夸他有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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