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淡就罢了,还夹着一缕黑气。
这是——感情不顺的意思?
说起来,她的感情也蛮不顺的,竟然喝醉了强吻了墨大衍,还被墨大衍给捉住要求负责,简直羞耻极了。
一时之间,紫阡陌除了亲切、熟悉感之外,又对着金瞳少年生出了一丝同病相怜的感觉。
“呦,这位姑娘,您眼光可真好。”
人贩子老板一见到紫阡陌要买,立刻双眼放光,一张脸笑得跟一朵菊花似的。
紫阡陌这气质、这打扮、这衣着,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不说别的,就她头上的一根簪子,都够普通人家吃上几十年的。
“这个金瞳的小子啊,他是所有奴隶里长得最好看的一个,也是身体最健康的一个,有力气的很呢。”
紫阡陌没说话,只是用一种冰冷的眼神,斜睨着对方。
人贩子老板禁不住打了个哆嗦,一股莫名地恐惧,从心底升起,额头上更是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好可怕的眼神!
好可怕的姑娘!
之前那种,想要把她当肥羊,狠狠宰一顿的心思,顷刻间灰飞烟灭。
“也……也用不了多少钱,五,两百银珠,就可以了。”
人贩子老板原本是打算开价五百银珠的,最终还是压下了贪婪的心思,怕自己没有那个命去花。
两百银珠,对于普通人家来说,无异于天价。
但是对于达官贵胄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
紫阡陌皱了皱眉。
才两百?
这孩子,就值这么点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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