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书嘛,终归还是看书本身。
所以也没必要卖惨。
十二岁,误入学校外的希望读书社,36块办卡,1毛钱借一天书,自此误入网络小说。
十五岁,沉迷小说,学习变差,偶然得知起点,无钱充值,遂沉迷同人区(当时同人免费不给上架)
十六岁,鼓起勇气在起点写同人,写的火影穿越成佐助,不会分段,写了一百四十个字,遂放弃。
十七岁,沉迷魔兽世界,远离网络小说。
十八岁,大专,对未来失去希望。
十九岁,部队来学校征兵,报名,因右眼弱视,完全看不清东西,体检没过。
二十岁,大专实习,被学校连人带行礼赶回了家。
二十六岁,辗转六年,被坑过也倒过霉,所幸家里还有口饭吃,饿不死。但对未来迷茫,不知路在何方。
二十六岁,感谢乌贼,因为我在他公众号的一篇评论说自己想写书但不敢,收到回复,鼓励去写,遂入行。
二十七岁,存款一万一,新书即将上架,对未来充满希望。最起码比买彩票的机率高。
我惨吗?挺惨的。但又不算惨。
昨天删掉的那两章感言,有很多朋友看完说感同身受,他们也体会过里面发生在我身上的某些事情。
所以对吧,这种事很多人都经历过,只不过我经历的相对更多。
惨是挺惨的,27岁,每个月2000多点儿稿费,混吃等死。
但我也饿不死,就算我一无所有,我爸妈难道还能不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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