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珠忙一把将金壶拉了起来,细细打量了两眼,人虽然瘦了黑了,可眼神清亮有神,整个人也看着稳重懂事了。
想来是在这外头历练还是颇有收获的。
金壶心中激荡,在外头这近一年,风餐露宿,翻山越岭,受过伤,吃过亏,挨过骂。
那时候才知道,什么叫人离乡贱!才知道,以前在家里,在乡下的日子该有多安逸。
乡下种地,不过是废些力气,可一家子能安安稳稳的在一起。
出来外面,先不说每天走那么多路,鞋子走烂了,脚磨出了血泡,挑破后,又再磨破,一层层的,直到长出老茧来。
更不用说商队里不养闲人,他们都是跟着学做伙计,不仅商队领队的吩咐要听,平日里眼睛里也要有活,还得主动抢着去干。
所得也不过是两个干馍馍,勉强能填饱肚子而已。
更可怕的是,路上遇到劫匪,他们还得举起家伙什来守着商队的货物。
他就眼睁睁的看着同行的伙伴,年纪不过比自己大上两三岁,一个不慎,就被砍了一刀,再也没起来过。
而一条人命,在领队眼里也是寻常,后来听说了,死的那人家里跟商队签过契约,若真有个三长两短,不过商队给几十两安家银子,也就是了。
他也差点命丧刀下,都以为自己死定了,却被人拉了一把,救回一条小命。
后来才知道,若不是因着他是王永珠的侄子,张大老板叮嘱过,只怕他的小命也要丢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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