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怎么着都是五块钱换来的,就先收着。
其实认怂的第二个原因,是刚醒来,这身子还不怎么习惯,真要动起手来,恐怕没那么利索。
乞丐拿了钱,心满意足的离开。
沈蜜站在路边,冲着刚才出租车离去的方向看了一眼。
隔了七年,哪怕相貌和先前的沈蜜一模一样,时轶也应该不认得她了吧。
就算认得,凭那会儿两人的关系,恐怕也不想搭理她。
他是学校里公认的好学生,守礼尊则,可在沈蜜看来,所谓不苟言笑,不过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傲慢。
尽管她也觉得时轶有傲慢的资本。
但可气的是,他自己傲就算了,还不让别人傲。
怎么着,他的傲慢是严肃,是纪律,别人的傲慢就是狂妄,就是乖张?
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呸!
凭什么时轶是州官,她沈蜜就只能是百姓?
又一辆汽车从眼前闪过,沈蜜收回目光。
回到先前的那个问题,她得先找双鞋。
不过已经知道回到了原本的身体里,而且时间过了七年,那姑姑应该还住在原来的家里吧。
……
一个小时后,老旧的筒子楼中,传来了“咔哧咔哧”的声音。
脚上套着两只塑胶袋的沈蜜,正一步一步的踩着楼梯台阶往上爬。
这是她能想出最简单最直接还不费钱的避免脚底接触地面的办法。
尽管那塑胶袋相互摩擦时发出的声音,躁得她想打人。
跨过最后一层台阶,沈蜜站在了标有四零四门牌的大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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