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精族和巨魔族的战争,程聪没有插手的意思。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既然谁都不服谁,既然谁都看对方不顺眼,那就分个胜负,比个高低,一方被打疼了,就会把脑袋缩回壳里。
至于谁会是最终的胜利者,都有机会吧。
在整体实力上,地精族肯定更强,但在个体实力、战斗经验上肯定弱于天生战士、好勇斗狠的巨魔族。
就看战术运用了。
谁的战术运用得当,谁就有更大的胜机。
如果巨魔族找机会弄死王铭,那战争的胜率将高达九成九。
程聪更希望地精族能获得最终的胜利,因为地精族代表着更文明的一方,却也不会给巨魔族使绊子。
地精族有炼器术这样的大杀器,还攫取了海量的财富,若是连巨魔族都对付不了,那还不如就此灰飞烟灭。
程聪在本泰兰城转了一圈,就回到现实中去了。
刚一睁眼,就察觉到不对,客厅的沙发上多了个人,如果不是后者身姿挺拔如枪、身上有硝烟铁血的味道,程聪会一巴掌将其拍死。
“我很不喜欢别人私闯我的空间!”他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那人的对面。
“对不起王先生,实在是事情紧急,我别无它法,才如此冒昧打扰。”那人立刻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毕恭毕敬。
“我希望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程聪无视那人脸上的焦急之色,慢条斯理地给自己泡了杯茶,润了润嗓子,才再次开口,“说吧,到底什么事让你火急火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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