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承运皇帝,敕曰:
安国公刘鸿渐,受命督师以来,驱除鞑虏,无往不胜,收复失地,扬我国威,功勋卓著,晋封为安国郡王,世袭罔替。
赏千金、蟒服五件,赐前成国公府宅院一座。
钦此!”
旨意写的很简略,前来传旨的依然是老熟人王二喜。
这厮已经是司礼监掌印太监,按理说司礼监掌印乃是内臣中的巅峰,传旨这等小事用不着他来。
但万事看人,且不说崇祯与刘鸿渐的关系,只是刘鸿渐的举荐与搭救之恩,就足以让王二喜甘为牛马。
“王爷,许久不见,咱家可是想念的紧呢!”王二喜宣读完旨意道。
刘鸿渐晋升郡王王二喜是一点都不诧异,都是明眼人,大明如果没有刘鸿渐,早在一年前便被闯军攻破,更不用说北伐灭虏了。
“小王你倒是清闲,本官在关外可是吃足了苦头呢!走走,去屋里唠唠。”刘鸿渐接过圣旨往左咯吱窝一夹,右手攀着王二喜的肩膀便往屋里走。
从平民直升郡王,刘鸿渐用了不到一年半时间,若是常人,怕是早便如范举人一样乐的发癫,而刘鸿渐却如没事人一样。
什么伯爵、侯爵,国公、郡王,不过是换了个更尊贵的称呼而已,名利这等东西多少是个够?
能买得起想要的东西,能吃到想吃的美食,能满足家里人的一切所需,足矣,他这辈子就没想着为了钱去拼搏,他只想着能让家里人过上安生日子,只想着身边的百姓也能吃饱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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