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钱回家的那个晚上,他老婆破天荒的第一次给他打了洗脚水,就是结婚的那个晚上,他也没这待遇啊!
接连几天,家里都是有酒有肉,结婚到现在,他是第一次活的这么滋润。
他在家里的地位直线上升,连带他老婆和他说话都是轻声细语,他看她老婆也觉得光彩照人。
激动之下,他还给他老婆写了情诗。
而且,他老婆居然还有点感动的样子!
他第一次由衷的感觉到,钱啊,有时候真是好东西。
如果有钱,他不用再听老婆关于柴米油盐的唠叨,那么自己可以一心的扎进诗歌的世界里,从而摆脱俗务。
每次来,他都看到王刚等人在那数钱,王刚每点张钱,他的喉头就要跟着耸动一下,好像王刚手里的唾沫星子是从他嘴巴里沾的似得。
凌二早就看得明白,笑着道,“温哥,你闲着也是闲着,明天跟我们去逛荡一会呗?”
等于就差直接说,明天带你发财去!
你乐意不乐意吧!
对温春华,说不上讨厌,也说不上喜欢,总之这个人不坏,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固执,如果非说缺点,那么就有点死要脸。
谁能想象,一个在浦江有房的本地土著,居然交不起孩子学费!
而且,人家祖上还阔过的,本地亲戚朋友,早就赶上了改革的风口,赚了大钱,并且都还有海外关系!
所以,说他混成这样,说出去都没人信!
他挺想不明白的,都穷成这样了,还要脸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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