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梁让李永秋和刘思宇马上回去制作法律文书,送回来;并且向李乐峰和王平汇报。
他带着陈利明、黎麦、赵鸿三个人押着王宝利,没有马上回到刑警大队,而是去了王宝利租住的小房。
这个小房在工厂家属楼北面,第一排第一间,到王宝利讨饭的街口也就三百米的距离。
整个小房不过四平米左右,里面的情况可以说是一览无余。
简陋的棚顶上,挂的是工厂给家属楼小房统一配备的白炽灯。狭小的房间,在这个微弱的灯光下也显得格外昏暗。
紧紧靠在里面有一张折叠小床,正好三面顶着墙。床上一铺旧棉被,散发着呛鼻子的灰尘味道。
床头有一张方形小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些吃的。天气这么凉,这些吃的也冻得邦邦硬。
乞讨用的木头小滑板车杵在门口,用来拖行的两个绳子又破又旧。
整个房间完全没有取暖设备,哥几个穿着警服大棉袄还觉得瑟瑟发抖。
看见这间根本不能住人的小房,真是觉得这乞丐过得苦啊!
高梁环顾了四周,撇了撇嘴,问王宝利:“你这是多少钱一个月租的?”
“五十块钱。”王宝利老老实实地回答。
高梁似乎满意地点点头,可紧接着又说:“都说狡兔三窟,这才是第一窟。你得带我们去看看你真正居住的地方。”
王宝利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但是很快就消失了。他无辜地摇了摇头,说:“小高同志,看你说的!我就这个地方住啊!我是个乞丐,哪有钱租别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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