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上酒,要宋国来的那种最好的酒。”
一个瘪三模样的年轻人坐入酒馆的时候、暴发户似的拍桌子道。
却没人理会他。
这里许多人都知道这小子是个贼,他能活到现在的原因是他不偷富人、只偷穷家。
其实劫富济贫只是作家文青们的一种理想。
以为拿到小辫子就可以勒索威胁人的、也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理想。
现实是偷穷人的贼容易得手,因为穷人没有防护力。就算被发现了,穷人也怕贼,正常人那么打的过贼、不想背负官司去伤人。
但大户人家不同,抓到贼直接剁了喂家里的狗是这个时代的流行做法。然后所谓的小辫子《百官见闻录》之类的、那也不是让人飞黄腾达的东西,而是谁碰谁死的东西。
“小二上酒!”这个叫阿瑟的贼再次大叫道。
“关键你有钱吗?”显然店掌柜是认识这个人的:“这店我不是老板,所以你想吃霸王餐得先弄清楚这是谁的店,阿瑟听我句,闹事去别处,在这里你会死的。”
“小瞧人了不是,今个我有钱了。”阿瑟说着,很大气的拍了一定银子在桌子上。
掌柜的楞了楞,走过来拿起银子看了看,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这是官银,一般人那是拿不到、也不能用。
于是掌柜的觉得很不科学,这小毛贼能拿到一定如此完整的官银,他傻,掌柜的不傻,不想摊上事,于是呵呵笑道:“不巧,我这里找不开,这样吧这顿不用付账,知道你有钱还就行了,改日你有零钱的时候再来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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