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之所以收回那些荒地,并不是为了交给百姓垦殖!”
朱明忠的话声不大,但却让罗纶仍然惊讶的“啊”了一声,他甚至有些不解的看着这位颇为年青的江淮经略使。
“哦?这是为何?”
在惊声反问的时候,罗伦又想到前些日子与淮北走动时,与一位地方上的知县聊天时,其提到的准备报至经略使衙署的《屯垦章程》,按照那位知县拟定的《章程》:“每户给地六十亩,由公中借给籽种粮三石,制办农具银三两,修盖房屋银四两,耕牛两头合并银18两,或父子耕作,或兄弟同居,或雇伙结伴,均按二人为一户,且给口粮、盐菜银……自春耕起,八个月计,每户约给银五十五两一钱,十年内连本带利偿还官府。仍仿营田之制,十户派一屯长,五十户派一屯正……”
换句话来说,这是地方上准备大规模推行屯垦的动向,显然地方上已经从屯垦中受益,所以计划推行这种大规模的官垦,尽管在江北,田地属于官府,但是他们相信凭借如此优惠的条件,仍然可以吸引很多外地的流民。可是现在,作为江北的实际统治者的朱明忠,却直接告诉他,江北的田地不会交给百姓屯垦。
这又是为何?
毕竟,招募流民越多,地方的财力就会越强,这朱明忠怎么反其效而行之?他难道就不害怕流民流落到其它地方,充实其他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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