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倔驴!我会害你么?写歌怎么就不好了?拿钱轻松不用交际应酬,书逸啊!你怎么就是这么执着呢?”
一成不变的西装革履,认识这么久了,李书逸好像就没看到过老板穿休闲服的样子。
记得年前一天,夜已深,凌晨三点左右,公司里寂静无声只有李书逸一人还在录音棚里做歌,那时他乡列车刚开到一半,为了赶交歌的日期李书逸已经熬了三四天,两只眼睛的黑眼圈让他看起来像玩摇滚的。
因此,第一次他为自己买了一副墨镜。
父亲是老教师,母亲也是老教师,最讨厌那些戴墨镜一看就很不正经的社会分子,所以李书逸也从没想过买墨镜这件事。
在他的潜意识里,戴墨镜已经和不良社会分子直接挂钩,是一件十分贬义不好的事情。
但当他带上墨镜,把自己的双眼隐藏,他发现了墨镜的好处,可以隐藏自己的内心不被他人察觉,可以伪装他的胆小怯懦让他看起来冷无误请,且别说戴起来还挺酷的。
深夜与清晨的交界时,老板突然一个电话打来,说是跟海外合作商的合同出了点事,他若还在公司便帮他带到家里来。
左右加了一晚上班也没有进展,再加上老板给包来回打车的车费,走这一趟权当遛弯,何乐而不为?
老板家住在城边上一所高档小区里,光是打车就要走上半个小时。
走高速公路的时候,远远看去那小区里面全是清一色的独门独户的小洋房,绿化好,硬化好,安保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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