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卡、蒂娜、卡拉克、比利,然后这是强尼,一个喜欢耍酷的家伙。”
林峰向厄休拉介绍起死党。
厄休拉显得落落大方,跟每个人问好。她知道这群人是林峰的童年玩伴,也会在未来的生活里经常见面。
“强尼·盖特!雪特,我以为你死在了迈阿密的街头。”
时隔多年,林峰终于见到了强尼。加里史密斯的记忆让他如同自己亲身经历过一般,感觉很奇特。
强尼是个留着寸头的小伙,带着耳钉,看起来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正翘着腿喝啤酒。
“哈哈,如果退回去五年,我会跳起来给你一拳。但是现在我明白你们这些家伙才是我真正的朋友,因为你们大概不会朝我大腿开一枪,然后拿走我的钱包。”
强尼说完,大伙举杯喝了下去。
强尼这家伙去年在迈阿密打地下街球联赛,由于太过装逼,差点遭到当地黑帮的枪杀,是个十足的混蛋。
但强尼是这群童年玩伴里面贯彻“篮球梦想”最坚定的一个,他从来没有放弃篮球,即使排队领救济粮。
即使是如今在NBA大红大紫的林峰也经历过一段怀疑自我的日子。
“强尼!说实在的,我很敬佩你,对于篮球的那种执念。”林峰认真地说。
强尼看着他,然后哈哈大笑,“篮球对我而言就是生命。”
比利鼓起了掌,他为林峰和强尼感到高兴。
一直如同“教父”般坐在中间的奇奇·帕金斯开口了,“为了我们共同的事业干杯,用不了多久,你们将会像加里那样成为百万富翁。当然,这并不影响你们追逐真正的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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