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薇妮刚刚飞了一个国际航班,秦时鸥没有直接带她飞回圣约翰斯,先休息了一晚上。
晚上在多伦多,他们去了唐人街。
多伦多的唐人街非常著名,从19世纪末期开始初具规模,如今是整个北美最大的唐人街,已经不仅限于是一条街道,而是一个小城区。
不过,在这里居住和做生意的不光是华人,还有很多新加坡人、越南人、韩国人、日本人。这里是品尝东亚菜系最好的地方,区内满是充满亚洲特色的店铺以及蔬果市场,而且除了寥寥无几的白人,里面的人大多是用各种蹩脚的普通话在交流。
秦时鸥先给薇妮买了两串糖葫芦,很贵,要4.2加元一支,薇妮吃了一颗,大眼睛弯成了小月牙,满足的笑道:“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带着期待,秦时鸥尝了尝,好吃个蛋,糖太甜、山楂竟然还不去籽。他想装B的说一下家乡糖球多好吃,忽然想起薇妮小时候在京都住过十年,估计刚才说糖葫芦好吃,是安慰他呢。
这样,他只好闭嘴。
这唐人街倒是很有华夏风,还有卖棉花糖球的,秦时鸥买了两个,薇妮估计没吃过这个,京都街头卖这东西的很少见。
薇妮问他怎么吃,他教导了一下,然后看着薇妮伸出湿润殷红的舌头舔着糖球,露出邪恶的笑容,问道:“好吃吗?”
都是成年人,薇妮接触的人比秦时鸥这个宅男还要多,一看秦时鸥的笑容她哪里不懂得潜意思?大眼睛一转,笑嘻嘻的说道:“很棒,很好吃,你来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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