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公寓闷了两天,洗了无数遍脸,钱浅终于能够熟练掌握用不太趁手的工具给自己画个五十年代流行的精致妆容了。
又细又弯的眉毛,粗黑上挑的眼线,卷翘纤长的睫毛膏,精致描绘的红唇,配合肤色,颜色略深的腮红,再加上拆掉卷发器后,整理得精致一丝不苟的棕黑色卷发,钱浅坐在镜子前自我欣赏的左看右看:“哎呀,我果然很适合浓妆,化好妆比海蒂•拉玛还好看诶……”
“你打扮那么漂亮干嘛?”7788十分操心的唠唠叨叨:“你是去夜总会,搞得这么张扬,不怕惹麻烦嘛!”
“不怕。”钱浅换好露背礼服,抄起自己的手包往外走:“我以前是夜总会常客,突然十几天不见人影,一脸憔悴地素颜出现才会引人怀疑呢。再说,不漂亮点谁给我买酒啊,我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其实没多少钱。克罗可不会容忍我欠账。你信不信,我今天敢欠他酒钱,明天就会成为他手下的陪客姑娘。”
“我信我信!”7788点头如捣蒜,简直不能更忧愁:“所以你赶紧去找个工作赚钱啊!你要给杰米帮忙,恐怕天天都得在夜场混,要吃饭,要买酒,还得打扮得漂漂亮亮,这都是钱啊!”
“工作?”钱浅乐了:“我这样‘不学无术’的花瓶要上哪工作?这是1950年,虽然这个年代也不缺事业型的精英女孩,但是与二十一世纪相比,现在出门工作的女性比例其实不太高,可选择的职业也有限,而且你觉得任何一个有正经工作的女孩有办法天天在夜场混到后半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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