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献南,确实是一位帅气的小伙子,一身酒店楼面经理的西服穿上,完全就是一位商务精英的样子。
与萧默的会面,一直微笑有礼貌的面对,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当时你住在市区对吗?”
“是的,和几个同学租住在城中村的一间民房。”
“那你为什么会跑到那么远,去南厝村应聘一个传菜员的工作。”
“其实,那天只是偶然,好多天了工作没有找到,口袋里的钱也不多了。听说有一个同学在南厝村,就想去找他碰碰运气。谁知道我去了那边没找到他,后来才晓得他那个时候已经回老家了。南厝村地形真的很复杂,我在村子里面绕来绕去,绕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出口。
刚好路过燕子工作的那家餐厅,看到门口贴着招聘广告,就进去试了一下。老板简单问了几句,就让我在店里试一试。我本来是想工作一段时间,等有钱了再换工作的。但那天下班之后,我在村子里转晕乎了才转到车站,等我到了车站的时候,最后一班车都开走有半个小时了。
警官,真的,那是我人生有史以来最惨的一晚上,没车了,南厝村距离市区那么远,打车我又打不起。而在南厝村,我没有认识的人。
那个时候又是初冬的天气,南厝村又地处海边,海风吹起来,我的个天,冷风直往我脖子里钻。我本来是想给燕子要电话的,男子汉的尊严使得没好意思。我就在车站边上那棵大榕树下坐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坐第一班车回到了住处,冷了一个晚上,当天晚上我就感冒发了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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