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多,我醒了,又他大爷的是噩梦,我抓了抓我那乱的跟鸟窝一般的头发,擦了擦眼眶里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眼屎,迷迷糊糊的起身。
我其实不是被自己给帅醒的,而是被手机的闹钟给震醒的,我这山寨机陪了我多少年了,就是舍不得换,因为它有两个好处,一是咋砸都不带坏的,我用它砸过核桃钉过板凳上的钉子,还有一点就是喇叭声特别大特别狂,前一阵子我特别怀念童年,于是就从网上下了一首《邋遢大王历险记》的歌儿当闹钟铃声,可是我却低估了我这手机的喇叭,每天早上都被‘小邋遢,真呀真邋遢,邋遢大王就是他我们的小邋遢’给嗨醒,本来我就爱做噩梦,结果每天早上醒的时候都是一哆嗦,太吓人了,搞得我都快神经衰弱了,为了我可悲的身体着想,我只能又换了一个闹钟声,现在好了,每天早上随着一声轻柔娇喘的“楼上的姑娘们,下楼接客啦~~~”的声音,我都会无比亢奋的起床梳洗打扮。
岁月不饶人啊,我在卫生间望着镜子里那张竟然有些陌生的脸,浓重的黑眼圈就好像好几天没有睡觉一样,脸色煞白,怎么看怎么像个抽大烟的。他大爷的,我对着镜子骂了一句,然后刷牙洗脸梳头,弄的差不多了,便穿上外套下楼搭公交车。
我真的意识到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刚出楼道一遇凉风,我就干呕起来,我苦笑了一下,慢性咽炎,看来是一天一盒烟的结果,自找的,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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