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数百名百姓,这也是算是崔县令在盱城县遇上的最大的一件案子了。显然升二堂是不成的,便让人开了县衙的大门,升了大堂。
电视上放的那些但凡判案,便升大堂,其实是不对的,正常的案件,多是升的二堂,并且也并非全部由县令判案,衙门里自有专管案件的典吏,不过这回的事情,因惊动的百姓太多,为了稳定人心,自是要升大堂的。
其实案件简单,就是有人纵马,连伤七人,最后被燕家那姑娘给拦了下来,双方动了手,最后燕家小姑娘得人相助,捆了这几人。
虽则燕姑娘也伤了对方的马和人,但出本是出于侠义,且伤人也是在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自是无罪的。这案子若说判决,也是很好判的。除了赔付医药费用还有给伤者一定的补偿外,就是对伤人者,如何进行判刑了。
且这也不是寻常的打架伤人,当街纵马连伤七人,性质太过恶劣!所以得重判。
崔县令心里寻思着,这案子简单,案情也清楚明白,只看如何判落就成,既是惹了众怒,他倒好机趁这个机会,赢得民心,扬扬官声。
但也不是全然没有难处。
那纵马伤人的事主,如果只是一般的平头百姓,自然不敢这样嚣张,肯定也是有些背景的,所以到底要如何,还得问过才好决定。
这会儿,他还不知道那纵马伤人者,和秦王府有亲戚关系,且这亲戚还不远,事主正是秦王府继王妃的娘家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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