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办法,既来之,则安之。
黎早早是一个适应环境能力很强的人,不久就接受了现状。
然后努力了三年,到了如今大概率可以保研的水准。
哦,对了。忘了说,黎早早的英语终究还是没上120。
第二次高考,英语刚好是119分。
…
“当时,迟暮听到你去了D市很惊讶。”车水瑾继续道。
“哦。”黎早早‘哦’了一声。
“我问他打听这个做什么,他说以后有空去北农找你玩。”
“嗯,这事你以前就跟我说过。”
黎早早吃完最后一口面,掏出纸巾擦擦嘴,这般说。
“是啊,我当时还以为迟暮想亲自去北农把你追回来呢。因为这个,我还主动把你电话号码给他了。”
车水瑾似乎有些气:“谁知他后来压根没去找过你。”
黎早早淡笑一声,掏出口红认真涂抹嘴唇。
末了,不以为意道:“人家就是客套一句,你还当真了。”
“现在想想也是,我怎么就当真了呢。”车水瑾把筷子放下,饮完最后一口海带汤。
黎早早嘴角仍旧咧着。
事实上,当真的不只有车水瑾一个。
当年,她听到车水瑾的叙述之后,激动的整晚整晚都睡不着觉。
手机铃声放到最大,就怕错过电话。
有时候手机自动识别广告、推销等号码,她也会接听。
甚至在错过之后还会打回去确认。
不仅如此,她还经常在上课或走在校园里的时候走神。
想着,迟暮他会不会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外亦或是前面的路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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