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轩唱完后,马上得到了不少掌声,原来书生唱起山歌来也是跟换了一个人似的。
南风以前大平村就经常听村里的男人们唱这首山歌,这是最普遍最通俗易懂的,而且山里的男人唱得都比莫文轩好,没有什么好欣赏的。
她礼貌性地鼓了鼓掌,目光却没有从桌上的鸭掌上离开,等鼓掌完毕,她就夹了只鸭掌小口小口慢慢啃,这卤鸭掌也十分好吃,皮蒸得很软,轻轻一咬就化了,她觉得好吃,便又夹了一只放到野哥碗里。
然后就到南风这一桌了。
莫文轩心里有数,便点了让陈年年先开始,结果一数下来,刚好到野哥。
野哥也不含糊,很快就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后就开始唱了起来,同样是大平村的山歌,他在大平村里生活了这么久,唱一首山歌不在话下。
而野哥唱的也是情歌,说是的一个有情朗喜欢上一个可爱女孩的故事,野哥的声音很低沉,就跟低音炮似的,如果放在大平村,野哥的歌应该是被村民认为不好听的,因为大平村的村民唱山歌都是把调子拉得又高又长的。
可在南风的眼里,野哥就是把山歌唱成了现代的流行民歌,他的声音听起来跟老狼差不多,都是又沙又低又十分有质感的,唱得南风十分感动,胸口像是有一股热流在缓缓流动,她忍不住一直看着野哥,如同欣赏自己的偶像般。
唱完,南风第一个鼓掌,还连声说了三个好:“好,真好,太好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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