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流氓专门从事打行。他们从小多少学过武艺,又长年在街头打斗、火拼格杀,练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实战东西。
比常人能打的有两种人:一种是经常打架的流氓,敢打;一种是学过武艺的,会打。二者相遇,后者更胜一筹。
那是不是又敢打又会打的流氓就厉害了?
还真不是。
在街头打杀这个层面: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硬的怕不要命的。
但是,这个层面太低,并不以取得性命收尾,更多的要顺从黑道自身的规矩。
有了这些规矩,动手到什么程度,就有了框架,打杀起来,顶多是不要命罢了。
不要命只是把自己置于死地而后生的一种方法,专精程度远低于见过血、以杀人为主业的(部分)军警和杀手。
这些军警与杀手的训练,正好反过来,先置别人于死地而后生。
王洪在某一个期间,就是站在大街上,看到每一个人,都要立刻找出置其于死地的方法,甚至跑到别人的武馆那里,在别人练武的时候,无声的用眼睛、用脑子去研究这些东西。
在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用什么战术,如何快速杀死敌手,早成了他的一个本能。
这种食物链的等级,先天就决定了不公平。
好比鬣狗对狮子,几条鬣狗就能咬死一头母狮子,这是常有的乱拳打死老师父。可正常情况下,鬣狗就算是置于死地而后生,也难逃脱食物链的顶端——雄狮的尖牙利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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