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俞辞第一件事就是把迷彩服扔洗衣机,直至烘干,挂到阳台上。又把鞋带穿好,才睡去。
第二天一早,穿上那套迷彩服,大是肯定的,好在腰带系上,也是英姿飒爽的佳人一位。
在露着的地方都涂了厚厚的防晒霜。
把头发扎到合适的高度,挽起来。帽子戴上的时候有些大,为了不让它掉下来,她用黑色一字发夹稳稳地固定。
因为弄头发出门的时候比计划的晚了五分钟。
骑出小区一截后,根据那个形状优美的后脑勺,俞辞确定前方50米处那个穿迷彩服的新生就是柏琰。
怎么说也是吃过一顿饭的交情,直接超过去,好像不太好?
“嘿!要不要带你一程?”
俞辞已经做好被拒的准备,毕竟这句话就跟:要不要到我家吃饭是一个道理。
但是,那双长腿,一跨,就上了俞辞的小电驴。
“谢谢!”
俞辞:我能说只是客气一下吗?你的偶像包袱呢?
车子小巧玲珑,俞辞只得往前挪了挪,但是还是不可避免的有身体接触,尽管他已经很绅士,可谁让他腿长呢。
嗯,四只迷彩长腿挨在一起。
车子启动的时候,飘了一下,但毕竟是老司机,稳稳地上路了。
老司机,带你装逼,带你飞!
“我去,一看那个后脑勺就是柏琰,他这是上了谁的车?重点是,他居然是后面那个,后面那个!脸呢!”
曾益其骑着粉红色公主风自行车,哦,脚踏板还是花瓣形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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