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芳先是前前后后在林清风房间翻找了几通,确认林清风家中再也没能入眼的东西后才高兴的邀请林清风陪她去买支新手机。屋外日头正盛,整个城市像一个蒸笼一般,炙烤得表层皮肤皮焦肉脆,如同烤炉上滋滋作响,冒着油泡泡的五花肉,这种天气得有过命的交情才肯舍命陪逛街,林清风和方芳别说过命的交情,就连塑料情都算不上。可林清风到底还是受不过好奇心的驱使,鬼使神差地跟着走了。
临县的街道车水马龙,各类车子被堵在闹市的街口,喇叭按得震天响。街道四周拉满大屏的广告横幅,许是临近开学,再热的天气也抵不过一众学子购物的热情。林清风带着方芳奔向最近的OPPO手机店,结果方芳却不肯进店,径直往前走。
林清风只好抬腿跟上:“不是说买手机吗?怎么不进去?”
方芳朝林清风翻了个白眼到:“谁现在还用按键手机啊?屏幕那么小一块!要买就买最新潮的!走,表姐,我带你开开眼!”
林清风随着方芳又越过了几个人来人往的街口,一路往南,人潮渐渐稀少,林清风抬眼望去方芳竟然带着自己到了奢侈品商场。
临县的综合消费水平不高,但耐不住华侨多,这奢侈品商场一般只在春节时才有那么几个贵妇光临,平日里可没有多少人出没。如同清明节扫墓一般,全年荒无人烟,清明人来人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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