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明仲与宋同知的会晤牵动了上海众多豪势之家的心,这决定了他们要放多少血,由不得他们不关注。
宋同知是第一次见到金州军系统内的官员,对谭明仲很是好奇。
谭明仲只有二十多岁,看起来非常年轻。身上也没有穿官服,而是一身干净利落的便装,只是在胸口绣有一个漂亮的徽牌,上面有代表谭明仲等级的一支黑色毛笔。
“金州军谭明仲见过同知大人。”谭明仲见到宋同知后规规矩矩的给他行了一礼,毕竟宋同知的官阶比谭明仲高得多。
“免礼。早就听闻谭大人威名,今日得见,幸会幸会。”宋同知没有拿朝廷官场的那一套来与谭明仲交流,毕竟金州军在朝廷体系里是非常特别的存在。
“让宋大人见笑了,如果不是逼不得已,下官也不会向巡抚衙门求援,让宋大人为难了。”谭明仲不好意思的说道。
宋同知笑了笑,并没有接这个话。如果谭明仲不是想要坑那些上海大族,只要他在一开始就拿出金州军的招牌,相信上海上下没有人敢打他的注意。
怪只能怪那些上海大族嚣张惯了,以为自己在上海无所不能,结果遇到更加嚣张的金州军时就完全成了蝼蚁。
谭明仲虽然有钓鱼的嫌疑,但是主要原因还是上海的那些大族们自己的贪婪害了他们。
“金州军来上海是要做生意的,与上海的本地人最好能够和睦相处,这样生意才能做得长久。”宋同知试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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