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断肢,残阳如血。
这个初春的黄昏,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道。
一个十七八岁的战士刚冲进伪军的阵地,一把明晃晃的刺刀就迎面刺向他的胸口。
情急之下,他只能迅速倒向一侧,堪堪把胸口躲了过去,刺刀直接扎在了肩窝上。
不过与此同时,他枪口的刺刀却深深的没入了敌人的胸口,鲜血顺着刺刀两侧的血槽汩汩而流,染红了他的手,也染红了地面。
他也是最早跟着刘成的那批孩子中的一个,枪法也算是不错,但却还是第一次用刀杀人。
用枪和用刀杀人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
前者虽然简单直接而且有效,但是承受的心理压力并不大,但是后者,就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心理承受能力了。
刀刺入对方身体的瞬间,相对是简单容易的,尤其是在对方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肌肉没有紧绷,那种感觉和刺进西瓜的差距并不大。
但是刀尖儿入体之后,由于被刺者的应激反应,局部肌肉会瞬间绷紧,形成阻力。
而且一旦运气不好,刀尖儿扎在了骨头上,那么很可能就再也刺不进去了。
所以,在下手的时候,一定要兼备速度与力量,同时刀的质量也必须要好,否则在战场上一击不死,下一秒你可能就要横尸当场了。
殷红的鲜血激发了这些战士心中的暴虐,此时他们心中只剩下一个信念,就是杀敌!
樊华怎么都想不到,刘成会用这样的方式给他一记迎头痛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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