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星期天,林思凡一早就去老师家练小提琴。
林思凡很小就开始学习乐器,钢琴、古筝、二胡都学过,二胡拉的最好,然后被老妈送去专攻小提琴了。
因为她妈妈觉得拉二胡像是要饭的,而拉小提琴显得更加高雅。其实在西餐厅里为顾客拉一段琴然后收取小费的琴手,和要饭的也差不了多少。
林思凡学小提琴当然不是为了去西餐厅里收小费,而是为了以后上大学或者出国,能够为自己的履历加分。所以林思凡不是太喜欢拉小提琴,不过听妈妈话的她还是一练就是十年。
林思凡知道今天是高中篮球赛县大赛开赛的日子,下午有溧中对阵城南的比赛,她听说城南打球很野蛮,每次他们的比赛都有人受伤,心里不禁为陆源担心起来。
上了一个礼拜六天课,她真希望星期天可以有一点自己的自由,去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不过最后她还是骑上自行车背着小提琴出了门,以前都是爸爸送她去,自从上了高中以后,无论上学还是练琴,她都要自己骑车过去。
11月的天气已经有些转凉了,林思凡穿上了长外套,还在脖子里系了一条小丝巾,这样骑车的时候风就不会钻脖子。
林思凡家住在城北,老师家住在城东,二十分钟骑到了老师家,林思凡微微出了点汗。不过骑了两个月的自行车,林思凡感觉自己的身体比以前有劲了。
她提着有些重的小提琴盒咚咚咚上了楼,到了老师家门口,听到里面有弹钢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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