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怒火重案
-----正文-----
没人知道我其实很会养狗。人型,最是忠心,虽然到底忠的不是我,但过程总还算愉快。最重要的是,被他那双眼睛看着时,我很想做个好人。
他说话做事都像狗,天生适合做警犬的那类,我比他狡猾些,但这狡猾没生对地方,撞到他这蠢模样就很吃亏。有时候处理案子到深夜,他偷偷摸摸端着咖啡来找我,靠在我办公桌前,慢慢地倾过来。他的大腿把咖色长裤绷得有些危险。我说,走开啦,别烦我工作。他却笑着把咖啡递到我眼前,少糖鲜奶,别装,我知道你爱这个。
你单知道我爱这个,知不知道我还爱什么?
在接过咖啡时我又说了一遍,更为郑重,让他别总来我面前打扰我。他笑起来很傻,一看就没把我的话听进去。但总而言之,不能说是我没警告过他。此后的事全是他咎由自取。傻狗。
在警校时我们不是没听过桃色秘闻,哪个上级和下属有些那么些互相挡弹的情谊。话说得很委婉,因为阿邦在场,大家都知道他不爱听这些。我故意调侃,哇,挡哪种弹啊?是不是床上的……我说到这里时,阿邦眼风扫过来,要喝止我噢?想得美。我把话说完:……床上的“枪林弹雨”啊?
阿邦顺手摸了个本子砸过来。他佯怒的样子看着像德牧在原地小幅度地换步,有些焦躁,耳朵竖起来,像两柄黑色断刃,摸上去却是软的。阿邦不是不喜欢我讲这些,他只是会因为这些话落地时我们身边还有旁人而不安。他总觉得该是我与他独处时才听这些,因为接下来往往是些……“枪林弹雨”。有别的人在,还要调侃,让他不由自主地紧张,绷得像根弦,我忍不住要去拨一下,听个响。周围人越多,密度就越大,我和阿邦的事就越是秘不可言,越让空气潮湿黏稠,然后他的眼睛望过来,温热恳切,像只好小狗。威风凛凛的好小狗,之在这种时刻略微服软。他懂我最吃他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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