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十六岁的季思蕴来说,喜欢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
写于青春期准备给予贝荔的情书,还没正式送出去,连告白也没有得到回应,贝荔就退了学。
他只好把这份青涩心意夹进书的夹层里,直到信纸变脆发黄也未曾递出去过。
季思蕴阅读过很多深奥晦涩含义的书籍,只是似乎从来都搞不明白“爱”的定义,他觉得也许年月过去,或许就会把他忘怀了也说不定。
但他却记得贝荔的每个美好的片刻。
在每个辗转反侧的夜里,总能不合时宜地将他想起。
高中的早起晨读总是伴随着慵懒的哈欠和小声埋怨,戴着眼镜的贝荔会趁着老师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在抽屉下咬下并不算太好吃的全麦面包,将脸颊都塞得鼓鼓的,含糊不清地在一堆早读声里打着混,偶尔吃得太急还会被呛到。
他找不到水的时候,季思蕴在他的身后比他还要着急,恨不得把自己的杯子给他。还好贝荔一边拍着胸口,一边找到自己的水杯,咕嘟咕嘟地把面包咽了下肚。
怎么这么笨?连吃面包都会噎到,嘴唇这么小的吗?
接吻的话……好亲吗……?
季思蕴把脑海里奇怪的念头甩去。
高中要冲刺大学,是人生中最为重要的阶段。每一次的考试季家都看得很重,特别是季爸爸,他为人好面子又相当望子成龙,每天都派司机去接季思蕴回家,再安排名校的私人家教给他温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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