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归时离开后,我常常会幻想这样一个画面。我们在海边的宿舍楼十七层,我坐在地上靠着总是湿漉漉的老白墙抽烟,一根接着一根,背上蹭着湿润的灰还渗着冰凉的意味。而谢归时坐在我对面的天台栏杆上,百无聊赖地灌着一瓶啤酒。地上散了一地空罐子,也许是他喝的,也许是我喝的。
我抬头看着他,他没有看向我。在海边常常是分不清风到底从何处吹来,只是它们吹散他一贯凌乱的黑发,忽然间我记不起他的脸。食指戴着银戒,支在栏杆上轻点着,他似乎在哼着歌,声音很低,是THE CURE的《Lovesong》,他一向能把朋克的情歌唱成民谣,尽管自诩为摇滚明星的谢归时很是反感我以此形容他的风格。
他手指上那枚戒指和他左侧耳钉是一种材质和颜色,但是很奇怪,天很黑的夜里也会折射出银白的光线,仔细看会觉得刺眼。他唱到副歌部分时会笑起来,轻微晃着身体,连带着那枚耳钉不停闪着光,我看不清他,但我被那光晃得以为下一秒他就会背身倒下去。
这是一种预感,一种从我见到他第一天起就怀有的预感。谢归时会从很高的地方跳跃下去,快乐地将他的肢体伸展开来,在空中飞翔或是下坠,像一只回归自由的鸟,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将他束缚。此刻伴着他响起的歌应该是他最喜欢电台司令的《No Surprises》,就像他的死亡一样,不会有任何的惊慌和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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