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森的眼神瞬间发亮了。
欢欢十分戒备,本来坐在石墩上,潘森单膝跪在他面前,一脚差点踹到潘森的下巴,直接踩着他的胸膛,恶狠狠地警告他,“你这条小鱼,你在想什么,你喜欢我阿娘?我告诉你,打消你的念头,不然削你!”
这是他最近跟着顾云洲学的词,据说很凶的意思。
潘森噗嗤一笑,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情不自禁摸他的角,欢欢的角有点敏感,身体抖了一下,又踹他一脚。
“不要随便摸别人的隐私。”
很没礼貌!
潘森,“……”
“你阿娘怎么没有角。”
“异火族除了我,都没有角啦。”欢欢不高兴,“我混了一点人族的血嘛,不高贵。”
“瞎说,我们欢欢才是最高贵的异火族。”潘森乐得彩虹屁,“角非常漂亮,非常漂亮的。”
潘森基本上确定了欢欢就是几百年前他遇到过的少年。
有角,有翅膀,又是异火族。
只有欢欢一个人符合身份。
就算寻遍了整个异火族,哪怕追溯到千年前,全天下也只有欢欢一个人是人族和异火族的混血,以异火族子嗣艰难程度,根本不可能有第二个人。
只是不知为何,欢欢成了一个孩子。
或许,是被封印了。
当年他并未提及。
性格都这么相似,应该错不了。
欢欢是小茶和盛景的孩子,这一点也错不了。
“欢欢真可爱。”
莫名其妙被夸的欢欢,“?”
你是不是有病?
算了,看在他一直投喂的份上,不和他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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