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里想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欢欢心情十分复杂,“对戏?”
“是啊,不然呢?”潘森反问。
欢欢松了一口气,“那行吧,看在你不被导演骂的份上,我就陪你对戏吧。”
潘森一笑,“欢儿真好。”
欢欢冷哼,潘森说,“既然是对戏,你是林小月,你也要很喜欢,很喜欢地看着我,知道吗?”
“知道了!”不得不说,或许盛景基因里就有演戏的成分在,欢欢在表演这一门功课上悟性是真的高,一分钟能切换情绪,摆出了很喜欢,很喜欢潘森的模样来,一点都不突兀。
他把自己代入到林小月对潘森的情感里,喜欢,感动,又恐慌,怕他一去不回,这样复杂的情绪能透过他干净的眼睛来传达。
他有一双会说话似的眼睛。
潘森醉倒在这样的眼睛里,心里又酸又甜的,“欢儿,我喜欢你。”
“等一下,你叫我的名字做什么?”
潘森一笑,“那不重要。”
欢欢困惑,听潘森如此说,那显然不重要,那行吧,他就无所谓了,潘森手指轻轻地摩擦着他的脸,欢欢皮肤很好,皮肤那种柔软的触感让潘森很是着迷和眷恋。
欢儿啊……
“可我们注定不能在一起。”潘森的情绪一点点地涌上来,你说喜欢的,我不能给你,你想要的,我也给不了。
欢欢注视着他的眼眸,能看到他的喜欢和纠结,心中暗忖,这情绪不是挺好的嘛,怎么对着林小月就生无可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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