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六下午,叶承泽洗漱剃须,将自己拾缀得干净利落,换了身衣裳准备去火车站接妻子。
营地里的大头兵们看着走在阳光下的那道英姿飒爽挺拔料峭的背影,一个个的眼睛都发直了。
训练场的双杠上,两名穿着训练装的特种兵停下了动作,目光被大队长的雄姿英发吸引了过去。
军绿色的,熨烫得挺刮有型的军裤套在长筒军靴里,一双腿,笔直修长,坚韧有力。
上身是一件呢子料的军大衣,中长款,没有系扣,从领口处隐约能看到里面打底的白色衬衣。
干净、清隽、修长、冷峻,如同禅竹清风般飘逸清冽的男人,不同于在训练场上的铁血无情,此时此刻仿佛沐浴在春日的阳光里,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淡淡的柔情。
崔烨将叼在嘴里的狗尾巴草吐掉,手臂运力,肱二肌涨得鼓鼓的,一个漂亮的翻身,稳稳当当的坐在双杠上。
他用手肘捅了捅身边的战友陆子朗,“队长穿得这么骚,你说他这是干嘛去?相亲?”
陆子朗有着一张不输于叶承泽的俊朗面孔,面部线条轮廓深邃出众,剑眉星目,鼻梁高挺有型,很帅气,也很年轻。
他勾了勾唇,一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你小子傻了吧?队长娃都生了,相哪门子亲?”
崔烨并不知道,他对自己大队长那是极崇拜又害怕,甚至有时候还在背地里偷摸着说道叶承泽,说他在训练场上把他们往死里整,有很多可能是欲求不满拿他们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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