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赶得好,连休之后没遇上连续七八天工作日的情况。谭忆的课照常上着,课外也给自己找了一堆选修课听,想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课业上,希望可以让自己不去分心想乔跃。
上次上完床之后几天没见,谭忆再跟林旭光见面就是在课堂上了。谭忆有点知心大哥哥附体,开始监督林旭光学习,林旭光也安分,谭忆说什么他都听。
下了课林旭光拖拖拉拉地留下谭忆,等人都走光了从包里掏出一个盒子放在了谭忆面前。谭忆一看,新出的iPhone5s。
“干嘛?想追我啊?”
林旭光点点头,“让追吗?”
谭忆摇摇头,把手机推回林旭光跟前,“你省省吧。”
“为什么?”
谭忆顿了一下,然后抬起头看着林旭光的眼睛,用食指在自己胸口戳了两下,“有主儿了。”
林旭光一下想起那天他躺在自己腿上时流的那滴泪,了然地点了点头。“真是冤孽。”
喜欢的人结婚了,对象不是自己,太八点档了,太狗血了。可在这场狗血大剧里,林旭光本人居然还演了个角色,他觉得自己这个龙套跑得太值了——要不是当天乔跃结婚,谭忆不一定会答应晚上跟他出去玩,不一定会要求自己送他回家,也就更不会有后面的滚床单。虽说那次体验有点超出认知范围,心理上感觉很怪,但不得不承认,生理上还是挺爽的。
虽说林旭光这种游手好闲的富二代吃得多见得多,但不管怎么说毕竟也才二十四岁,他从没碰上过谭忆这种气场上能把他压得死死的对手,心里居然生出些崇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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