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从自己的车里拿出两个长条盒子,将其中一个扔给莫里斯,“你先用这个!”
这是杰克离开的时候给王越留下的战利品之一,或者称战利品有些不尊重对方,实际上按照规矩这就是战利品。
“不,老大,我不喜欢这种枪,我喜欢用这个消灭敌人,我还是守在你身边吧。”莫里斯举起手中的突击步枪,在遮挡视线的时候给了王越一个眼色,王越明白莫里斯不是不喜欢使用狙击枪,而是担心其他保护他们的人。
王越老乡看向其他人,其中一个保镖站出来,“我来吧,我以前是个不错的狙击手,不过不知道有没有把当初的技能忘掉。”
两个盒子中的狙击枪都是拆分状态,这也是杰克琼斯他们临走的时候帮忙打理了一下,要不然靠王越还不知道该如何做。
看到狙击枪的型号和上面的枪油就知道拆分他们的是个高手,保镖熟练的用抹布将枪油擦净,然后熟练的将两支枪全都装配。
保镖抬起枪,又将瞄准镜归零,然后拉动枪栓,“咔嚓”清脆的声音在房间回荡,保镖微笑的看着这久违的老朋友,“枪不错,最重要的是保养的也不错,看样子他的原主人是个高手!”
保镖并没有认为这两把枪是王越和莫里斯打理的,因为作为一个退役老兵,一些眼光还是有的,更何况还是狙击手的眼光。
很明显莫里斯是个超级突击手,术业有专攻,而王越这个东方人,他承认王越这个人的个人魅力很强,在众人面前大家都有很想和他交朋友的想法,但是一个非军人的东方人能把这种精密的枪械保养这么好,还不如让他相信母猪会上树,公猪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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