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吧。”
许六爷的好心情登时没了,叹了口气。
“要写得温柔,写出我的风采。”
桌上的饭菜极好,都是他喜欢的,可这会儿吃了一口,却是味如嚼蜡,蔫巴巴趴在窗台上,远远眺望。
那姑娘一出现,他就觉得她好看。
苍白的脸色好看。
纤细的身段也好看。
上车的姿势好看,看人时的眼神同样好看。
怎么就那么好看呢?
如果家里给他娶的这个媳妇丑一点就好了,那么放手让人家走时,能少几分心疼。
但是,他忘了是从哪儿看到的,或者是什么人说的,爱一个人,要学会尊重,学会放手。
像他现在这样,今天过去,不知有没有明日的男人,凭什么想白嫩又漂亮的女人?
中年男人忍了忍,实在是忍不住,有点想笑。
和离书还能写出什么花样?
许家老太太好好的,非要给六爷娶亲,真是造孽,六爷在这方面又不开窍,有时候简直让人抓狂,从不懂对女人来说,和离是多么要命的事。
就是知道他的人,偶尔也在心里嘀咕几句,觉得六爷的心思难以揣摩。
不过,对正常人家的姑娘来说,万一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那一步,和离到是个好选择。
寻常小户人家,年轻的女子不愁嫁,和离照样能寻个好人家,总比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好。
中年男人胡思乱想了半天,转头就见六爷脸上略带了几分哀怨,不禁失笑,此时此刻,他才觉得许六爷是个少年,正是慕少艾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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