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其实这个故事最初的梗,只是一个很黄的脑洞:一个新搬来小区的男人,在晚上遛弯经过小区附近桃林的时候,总会听到奇怪的声响;男人探明了真相,最终也成为了声响中的一员。就是一个滥交的故事。但是,写完人物小传,思考过个中缘由后,最终就成了现在的这个故事。
-----正文-----
在熬过协议离婚所必需的冷静期、正式拿到离婚证之前,柳芊芊便收拾好家当,搬出路征的房子,搬进了父母的家。
她把一切都安顿妥当后,才将此事告知沈适。
沈适让她来他家住,柳芊芊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了。
“我是您儿子,”沈适不解,“您住我家,有什么不方便的。”
柳芊芊揶揄他:“我这么大岁数了,可没脸当别人的电灯泡。”
此时的柳芊芊已经见过了俞时度,并且知道他就住在沈适的对门。
沈适羞臊得沉默了片刻,随后又说:“那您也不能一直住在姥姥、姥爷那儿啊。”
柳芊芊说:“我申请了公租房,等批下来了,我就搬走。”
沈适不是小孩子,没那么好糊弄:“那个东西又不是马上就能申请下来的。几个月,几年,甚至还有可能申请不下来——万一真的申请不下来,到时候,您怎么办?”
“到时候我再投奔你,可以吗?”柳芊芊求饶道,“这马上就快过年了,你就别折腾妈了——让妈过个消停年,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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