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你还要做她的狗,那珍珍不喜欢她了!”她拿起杯子扔到一边,地毯承受了一次冲击,水洒的到处都是,时珍睁开眼,泪汪汪看他。
“不是的,小珍珠,我怎幺会去做别人的狗!”绍修齐看着就着急了,急忙辩解。
除了时珍谁敢让他绍修齐做狗?
他和时珍小时候就认识。
六岁的时珍玉雪可爱,带着水晶王冠指着绍修齐,“你来陪珍珍吧。”那时他看到时珍就喜欢,最漂亮的女孩子要和他玩,他欣欣然趴下学小狗给她看。
这样一陪就到现在。
所有人都知道,绍修齐是时珍大小姐的狗,他也乐在其中。
时珍和他扮家家酒,她是公主,他是仆人。
时珍吃剩了东西就作为赏赐,他就咽下去。
时珍拉着他逃课,他先翻出去,在下面垫着让她踩着自己的手下来。
时珍被她哥哥惩罚,他挑灯夜战学着笔迹给她抄书。
时珍和他同年级,考试他在试卷上写时珍的名字交上去,时珍这个笨蛋写他的。
就连两人被绑架,绍修齐都要和绑匪说,别打时珍,打他身上。
那年时珍家里出了变故,她湿淋淋来找他,绍修齐就按照时珍的意思带上身上所有的现金,带她逃去外市。
在酒店里拥抱她,吻她,躺在她身下,让时珍骑,一次一次射精,哄她开心。
时珍想要,就硬起来给她,几乎天天连在一起。
直到时简找过来,才结束两周的抵死缠绵。
他和时珍这种扭曲却彼此依恋的关系,和爱情毫无关系,却几乎占据他人生所有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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