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是七八岁时被农场主买下的孩子,因为还算聪明,被教导了知识,跟在农场主身边,日日夜夜的看着他的主人游走于权贵间,全然不知自己是多么诱人。
走在高空钢丝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掉下来的漂亮模样,最惹野兽垂怜。
“主人呢。”
出差回来的奴隶向一旁的其他人打探农场主的下落。
“从宴会上回来就进了房间,大约是喝醉了。”
快步走到农场主的房间,不出意外的房门上锁了。但是奴隶早就备好了钥匙,一开门,一股子脂粉香水的浓烈味让奴隶的血压有些高。
他的主人像大号的瓷娃娃一样好看,棕色的柔软卷发蓬松的像一团棉花,瓷白的脖子从发丝间偶尔露出。
对那些野兽来说是最好的猎物。
无害柔软,又足够美味。
薄纱睡衣笼罩的身体陷在柔软的床垫里,修长的手指扯着底下的床单。
“主人。”
“嗯?”
青年黏黏糊糊的鼻音在几秒的迟钝后发出。
酒醉时的心跳加速与面红心跳很容易让人分不清爱,被抓着手腕掀翻的时候,农场主看着身上肩膀有些宽的奴隶。
这是他小时候从奴隶市场买回来的孩子。
他一个同性恋准备当继承者,孩子,养大,以后继承家产的孩子。虽然脱掉奴隶籍有些困难,还得多和那些有权势的奴隶主们交谈一些,必要时或许,还得穿的漂亮些。
他们相差了十二岁。
说来,今天似乎是这孩子的成年礼,他好像不小心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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