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哥抱着他降落在了竞技场的地上,而江浔一落地还没站稳,就急着看竞技场的控制面板。
“……”好吧,猫哥没有说谎。
他那一格血还明晃晃、好端端地在那里耀武扬威。
而自己的头像已经灰了。
一种挫败感和钦佩感从江浔的心里头升起。
这个人……挺厉害的,人品也不错。
于是在晚上给莳晏分享白天故事的时候,江浔躺在另一张床上下了结论:这人是个好人。
虽然可能有点嘴欠。江浔默默想。
莳晏沉默,他感觉自己可能有点好人ptsd了,在短时间内他真的不想再听到这个词语。
夜聊的江浔见莳晏不言语,便支起半个下巴问道:“你周末干了什么?”
若不是莳晏周末一大早就出去了,他也不至于无聊到上线打了好几场。
“……”
“陪安略斯……呃打球。”
要在短时间内编出一个借口来并不容易,莳晏很少撒谎,主要是因为他平日里也没什么非撒谎的事情不可。
因此他刚刚说话的时候打了个磕绊。
江浔听了,在床上翻了个身,沉默地把脸靠着看不见莳晏的另一边,他手指绞着被子,过了很久才问道:“你,你总是和他打球呀。”
莳晏:“他打得最好,我不和他打和谁打?而且——他的精神体小伯可以去捡球。”他们还少要了一个捡球的球童。
江浔不会这项运动,他身板小,扛不起这经过几代改良的棍棒式球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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