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习习,温柔地给草木披上纱衣。
今天的晚霞美得让人相信传说中的天堂就在那天上,在视力可及的范围里。
三楼的露台,莱默尔搭在汉白玉雕栏上,双手交握,对着天空触发了宁静悠远的遐思。
手边摊开了一本诗集,但他的注意力已经不在人文,而在自然。
天地是光阴的逆旅。
即使参透光芒,也不知道该如何在黑暗中反救己身。
金发小雄子打了个呵欠,撕开包装袋吃了点果干,甜丝丝的味道让他心情变好了些。
以前在美色兰上大学时都没有这样惬意的生活,每天一觉睡到下午3、4点钟,想玩什么游戏就玩什么游戏,反正做正事会被弗莱明批评,干脆不做了。
他光着脚丫噔噔踩在木地板上,跑到厅里想看大电视,却发现旁边露台站了那个新来的雄虫。
小雄子观察了一会儿,也没明白对方在干嘛,只觉得那种气质好美,令人费解的美。
如果看不懂一件东西,也有可能觉得它美吗?这是不可理喻的。
心里隐约有上去搭话的念头,但是想到上次在餐桌,他的示好被对方无视了,就不敢去了。
说不定对方其实是那种很冷漠的雄虫。
还是不要触霉头的好。
这么想着,小雄子蹲到电视柜前准备打开。
3楼走道里突然又出来一个人,定睛一看是弗莱明。
弗莱明今日穿的华贵非常,暗绿袖口盘着低调奢华的金纹,皮鞋也穿的是有名匠人手工定制的那对,一头浅棕短发梳了偏分的卷浪,露出额头,全身透着股精英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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